一、禁止进口物品
1.医药瓶和医疗设备类
2.茶具,工艺品,金银玉石首饰类,古董类
3.化工类(尤其是粉末及液状物品)
4.化妆品类、眼镜
5.谷物及其种子
6.烟草类,酒类,食品类,饮料
7.电子通信器材类,电路板,磁碟片
8.家用电器产品,如电视机,录象机,冰箱,CD,LD,大宗书报
9.政治证物
10.赌博器具,如扑克牌,麻将牌等
11.有大陵标志的各种物品
12.矿石制品
13.动植物产品
14.灯类制品
15.色情物品及政治刊物,枪械,毒品及一些违禁品
16.假冒及仿制品,涉及知识产权的物品
17.处理后方可入口的物品
18.纺织品,如成衣,数量超过一定限度,则物品本身需加以破坏使之无使用价值后可以入口
19.鞋类经破坏后可以进口,或以单只形式进口
二、外包装注意事项:
1.快件外包装(箱子、袋子、编织袋)必须是中性的,即不应出现“MADE IN CHINA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等中英文字样,也不要出现大陆商标和大陆产地标签。
2.单证要求:
3.连单及发票应以英文填写,不可用中文
4.应正确申报物品合理价值,过低申报会引起无法清关
5.应正确申报物品数量,详细而准确,数量不符可能会引起无法清关
6.台湾快件操作要求有注意事项:
7.制单员在制单是须在运单中货物一栏填上货物类别代码
8.输单员在输机时须在电脑的备注栏输入货物类别代码,以便财务作统计
9.货物及包装箱∕袋表面不可有“中国制造”或“MADE IN CHINA”字样
10.每票∕箱∕袋重量不得超过40KG,总价值不得超过USD700.00
11.包裹须随货附一联发票并详细列明货物之品名,数量及价值,所有内容不可含糊不清
12.出口受限制物品:(凡出口受限制物品均另外报价)
13.眼镜(每票数量不得超过12对)
鞋类严禁进入台湾进入台湾市场,除非鞋上有烙印永久性之产地标示:
【MADE IN …】 或者有生产国或地区官方产地证明书,才可进入台湾海关通关,又或者每双鞋都打个洞证明是货样,并非是商业销售品亦可通关,不然将一律退运
衣服、布公仔、电脑线、皮鞋等不能大量申报,否则通关时将产生费用
出口件货物必须提供正确详细的货品名称,如因申报不详和不正确的货品而给海关扣关罚款,所有责任有寄方负责,该限制物品为:食品类、陶瓷茶具、仿冒名牌产品、药品、水质物、VCD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