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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政策如何被解除绿卡。即投资50万美金到美国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并间接创造出10个就业机会,投资人即可获得永久居留权,简称“无条件绿卡”。12个月内先通过美国移民局I-526批准,即可获得“有条件绿卡”,之后的2年内,可以通过相关法规申请I-829解除有条件绿卡,从而获得无条件绿卡。
而在前几年,很多美国投资移民的EB-5项目没有获得成功,最终导致了很多投资者的有条件绿卡没有被解除,主要有两大原因:
1.项目太大,导致筹集资金困难和开发进度缓慢,从而导致2年后无法达成项目目标(比如因为资金不到位造成“烂尾楼”);
2.项目是私募基金类型,俗称“借款项目”,借来的钱没有得到有效使用,导致项目计划无法完成。
所以,依据最新的法规解释以及成功人士的经验,选择美国的项目要注意两点:
1.项目计划清晰简单。投资者本人的投资额是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必牵涉过多外在因素,从而保证项目在两年内顺利实施;
2.选择有固定资产担保的项目,而非债券或股票等。
投资移民法要求间接创造出10个就业机会,而美国的就业机会,可以定义为“直接创造”、“间接创造”以及“连带创造”3种类型。由于“连带创造”无法具体统计,所以移民局要求,每份完整的申请都必须提交商业计划书,计划书中必须含有移民局认可的IMPLAN(创造就业模型)。一旦此计划书和创造就业模型连带投资者的申请一并获得批准,2年后,移民局将严格审查当时商业计划书的执行程度,如果商业计划书获得了如期执行,并完成了项目目标,则“有条件绿卡”将被合法、顺利地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