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日前有媒体称美国国会参议员提案,给予在美投资50万美元以上购房者以绿卡,此新闻一出即引发各界关注。美国《侨报》4日刊发评论对此予以分析,并指出,“天上掉下来的,并不都是馅饼”,要在美国“安居”,除了要了解房市、了解房子之外,还要了解有关的法规、制度。
评论指出,最近,一条消息在美中两国引发一阵波澜。美国国会参议员提案,将给予在美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购房者以绿卡。尽管还处于提案阶段,消息已经在美中两国引发了围观。 其实,“买房送绿卡”是以讹传讹。据核实,根据该提案,购房者被给予的实际上是非移民居留签证,房主不能凭此签证申请绿卡,也不能享受美国福利。
这一议案由民主党参议员查尔斯·舒默和共和党参议员迈克·李共同提出的。该议案提议,任何在美国民用住宅市场投资至少50万美元的外国人可获得3年的在美居留签证,每年在美国居住时间不少于180天,并且要向美国缴纳相关税收。报道称,此类签证持有者可以携带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入境。此外,该签证为新设立签证类别,不设配额,因此不占用现有签证配额。
评论强调,因为是签证而非绿卡,提案对持有者有诸多限制。最重要的是,此类签证持有者不得在美工作,也就是说,在美国买了房子,只能当“寓公”住在里面。仅此一条,该提案只能吸引那些钱多得不用工作,或者不想工作的人群;至于3年期满后是否需要离开美国一事,只要房主还拥有这个房子,其签证即可获得延长;一旦他们卖掉房子,即失去在美合法居留资格。在税收方面,只要他们没有在美国的收入,就不需要缴纳联邦所得税,但必须缴纳州和地方的房地产税和销售税。最后,房屋交易必须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不能进行抵押贷款。所以,即使是一个馅饼,也是一个天边的馅饼,对绝大多数想凭借买房来移民美国的人是不适用的。
同时,评论指出,但舒默提案并空穴来风,而是针对近年来中国富人掀起赴美购房热。全美房地产协会数据显示,去年3月至今年3月,海外购房者在美国房地产市场上投资了大约410亿美元。其中9%的买主来自中国,价值达73.8亿美元,中国买家在一年中估计约购买了2.3万多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