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的定义
关于集装箱的定义,历年来国内外专家学者存在一定分歧。现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集装箱的定义作以下介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集装箱下的定义为“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
(2)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中运输时无需中途换装;
(3)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设计时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
(5)内容积为1平方米或1平方米以上。
集装箱一词不包括车辆或传统包装。
目前,中国、日本、美国、法国等世界有关国家,都全面地引进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除了ISO的定义外,还有《集装箱海关公约》(CCC)、《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英国国家标准和北美太平洋班轮公会等对集装箱下的定义,内容基本上大同小异。我国国家标准GB1992-85《集装箱名称术语》中,引用了上述定义。
集装箱的标准
为了有效地开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必须强化集装箱标准化,应进一步做好集装箱标准化工作。集装箱标准按使用范围分,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公司标准四种。
1.国际标准集装箱
是指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104技术委员会制订的国际标准来建造和使用的国际通用的标准集装箱。
集装箱标准化历经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04技术委员会自1961年成立以来,对集装箱国际标准作过多次补充、增减和修改,现行的国际标准为第1系列共13种,其宽度均一样(2438mm)、长度有四种(12192mm、9125mm、6058mm、2991mm)、高度有四种(2896mm、2591mm、2438mm、2438mm)。
2.国家标准集装箱
各国政府参照国际标准并考虑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制订本国的集装箱标准。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重量》(GB1413-85)中集装箱各种型号的外部尺寸、极限偏差及额定重量。
3.地区标准集装箱
此类集装箱标准,是由地区组织根据该地区的特殊情况制订的,此类集装箱仅适用于该地区。如根据欧洲国际铁路联盟(VIC)所制订的集装箱标准而建造的集装箱。
4.公司标准集装箱
某些大型集装箱船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条件而制订的集装箱船公司标准,这类箱主要在该公司运输范围内使用。如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集装箱。
此外,目前世界还有不少非标准集装箱。如非标准长度集装箱有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集装箱、总统轮船公司的45ft及48ft集装箱;非标准高度集装箱,主要有9ft和9.5ft两种高度集装箱;非标准宽度集装箱有8.2ft宽度集装箱等。由于经济效益的驱动,目前世界上20ft集装箱总重达24ft的越来越多,而且普遍受到欢迎。
集装箱的种类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为适应装载不同种类货物的需要,因而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集装箱。这些集装箱不仅外观不同,而且结构、强度、尺寸等也不相同。根据集装箱的用途不同而分有以下几种。
1.干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
也称杂货集装箱,这是一种通用集装箱,用以装载除液体货、需要调节温度货物及特种货物以外的一般件杂货。这种集装箱使用范围极广,常用的有20ft和40ft两种,其结构特点是常为封闭式,一般在一端或侧面设有箱门。
2.开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也称敞顶集装箱,这是一种没有刚性箱顶的集装箱,但有可折式顶梁支撑的帆布、塑料布或涂塑布制成的顶篷,其它构件与于货集装箱类似。开顶集装箱适于装载较高的大型货物和需吊装的重货。其他海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