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SS指全面进口监管计划,是装船前检验监装核价业务,CISS业务起源于本世纪60年代初期的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业务。通常由进口国政府有关部门,如中央银行、财政部、商业部、外贸部联合颁布法令,指定一家或多家跨国公证行对其本国进口货物实行强制性的装船前检验,最后卖方凭指定的国际公证行签发的清洁报告书作为银行议付和海关放行的有效凭证之一。基于此原因,被指定的公证行很自然地改变了他们本身与买卖双方的关系,使公证行从接受客户委托实施检验的从属地位变成凌驾于买卖双方之上的监督机关,取代了进口国商检和海关的部分职能作用。
目前世界上实行CISS业务的国家共有40个左右,而具体CISS业务的执行一般都是由少数几个跨国公证行垄断着。这些跨国公证行主要有ITS(英之杰集团)、BV(法国船级社)、SGS(瑞士通用公证行)、COTECNA集团和OMIC(日本海外货物检查株式会社)等。
迄今与这些跨国公证行签定CISS业务合约的国家主要有:秘鲁、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多哥、尼日尔、安哥拉、阿根廷、玻利维亚、布基那法索、布隆迪、柬埔寨、喀麦隆、中非、刚果共和国、象牙海岸、几内亚、肯尼亚、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巴拉圭、菲律宾、卢旺达、塞内加尔、坦桑尼亚、乌干达、刚果民主共和国、赞比亚、加纳、利比里亚、孟加拉国、白俄罗斯、贝宁、马达加斯加、墨西哥、巴基斯坦、塞拉里昂、尼日利亚、沙特阿拉伯、莫桑比克等国家。综上所述,这些实行CISS业务的国家主要是分布在亚非拉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实行CISS制度的国家具体规定由哪个国际公证机构检验,因情况时有变化,有关单位需要了解时可与商检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