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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华裔夫妇住豪宅持巨款 却领救济十余载

内容来源:海龙国际搬家公司 更新时间:2012-7-16

  仲裁法庭获悉,悉尼一对华裔夫妇在过去10年里一共领了10多万的政府补助金,但调查却发现他们在位于东郊的豪宅里过着奢侈的生活而且持有大量现金。

  自从1995年8月从中国移民到澳洲至2007年3月,华裔夫妇王建(Jian Wang音译)和顾艳萍(Yan Ping Gu音译)一直在领用政府的找工津贴(Newstart)、家长补助金(parenting payment)以及学习津贴(Austudy)。

  然而档案显示,这对夫妇在悉尼东区Point Piper拥有一套价值310万元的豪宅,在东郊也还有一处价值180万元的住所。

  联邦行政诉讼法庭(Federal 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上周决定公开这对夫妇的财政状况。结果显示他们在一个橱柜里藏了60万元的现金。

  这起案件之所以会闹上法庭是因为夫妇俩人争辩称他们不应该要归还所领的救济金和其他补助金,因为他们并不是房子的主人,房子是他们的父母从海外寄钱给他们买的。

  王建和顾艳萍还辩解称他们在2001年已经分居。

  仲裁法庭驳回了上述两种申辩,但还没有裁定他们是否要偿还救济金。

  Centrelink规定了找工津贴、家长补助金和学习津贴的资产限制。虽然限制各有不同,但是一般情况下大约为20万,而且不包括一套家庭住宅的价值。

  Centrelink从2007年3月起开始调查顾艳萍领取救助金的权利,并开始追回王建领取的救助金。Centrelink称截至2004年5 月,夫妇俩人共同拥有东区两间房产,而后来胡拉勒(Woollahra)那套豪宅被归到王建名下,而顾艳萍则持有Point Piper那套。

  仲裁法庭还获悉,这对夫妇在1996年持王建年迈父母寄来澳洲的60万现金购了一套房子,接着在1998年又持顾艳萍母亲寄来的90万再购一套。当然他们还有其他资金来源。

  夫妇俩如今称两间豪宅均属于他们居住在上海的年迈父母,尽管所有权证书显示他们是房子的主人。

  仲裁庭成员Peter Taylor对此表示怀疑,称如果是他们的父母拥有这些房子,但他们没有向联邦财政部报备这些购买交易,那么也就违反了澳大利亚的《外国并购法》(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已经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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