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政府日前宣布,从5月1日开始对来自中东欧地区的8个欧盟国家移民重新实施配额制政策,把去年签发的6000个签证缩减到2000个,理由是在与欧盟签署的相关协议中存有一个“保护条款”,即在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由瑞士、挪威、冰岛和列之敦士登组成)国家移民申请超过一年的长居或者短居工作签证数量超过过去3年平均值的10%之后,瑞士有权收紧移民政策。
上述政策仅针对申请超过一年期的工作签证,有效期为一年,之后还可视情况再延续一年至2014年。瑞士曾在去年5月1日取消了对这8个国家的移民配额制,允许人员完全自由流动,而“保护条款”也将于2014年5月到期。
瑞士的这一举措引起欧盟及其相关国家的反对,不仅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阿什顿对此颇有微词,而且波兰、捷克、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四国也集体抗议,反对这种有区别性的措施。
反对方认为,瑞士违反了与欧盟的协议,因为协议条款中所提到“欧盟国家”是指所有国家。因此,“10%”的指标应放到欧盟所有国家范围内予以考量。根据瑞士联邦政府网站显示,“欧盟国家”之前使用了“复数定冠词”。分析人士指出,从语法上讲,“欧盟国家”应指所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