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是以货物价值、保险费、经营费用及预期利润的总和为基础适当加成进行确定的,也就是说以CIF价格(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价格,也称到岸价)为基础加成一定比例作为保险金额。
按照国际惯例,即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一般是加成10%,但,也可据情,与被保险人约定不同的加成,但一般不能超过30%。
公式:保险金额=CIF价格x(1+加成率)
在国际贸易中,CFR和FOB也是两种常用的价格条件。
CFR价格,即成本加运费价格。在这种价格条件下,卖方负责租船订船,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运费,负担装船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买方办理有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按照CFR价格条件成交的货物,卖方需要在将货物装上船后立即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便于买方及时办理保险手续。
FOB价格,又称“离岸价格”,是指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条件。在这种价格条件下,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货物品质、数量、包装,按时在装船港口备妥交货,自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海轮时起,卖方就全部履行完合同责任,此后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等概由买方承担。因此,一般按FOB价格条件成交的货物,都明确规定由买方办理海上运输货物保险。
由于海上运输货物保险金额是以CIF价格为计算基础的,因此,以CFR或FOB价格条件成交的情况下,须要将这两种价格换算成CIF价格,然后再加成计算保险金额。
公式:
CFR=CIF 〔1﹣(1+加成率) 保险费率〕
FOB=﹛CIF 〔1﹣(1+加成率) 保险费率〕} {(1+运费率) 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