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二次登录了,在短登后又买了不少的贵重物品,是否要在二次登陆时报税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在坛子里查了不少贴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查询了加拿大的官方说法,有了新的认识,在这里和各位分享一下。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指正。
根据官方的说法,如果加拿大居民离开加拿大超过一年的时间,根据tariff item No. 9805.00.00法规的规定,再次登陆时可以申报不超过$10000的个人物品(而不是以前帖子中说到的$750)。其中不包括烟,酒,结婚用品和超过$10000的其它物品等。申报的条件是该物品必须是自有,自用,并在返加前使用超过半年以上。申报物品不得在一年内出售,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可能需要购买物品的发票以备检查。
申报表为B4,如清单过长或有随后运抵的物品还需填写B4A
对于二次登陆的筒子们应该比较清楚怎么做了吧。如果买了比较贵重的东西,想办法把购物发票的日期改下吧。
另外,如果携带超过$10000的现金或旅行支票等,也要申报。
本人于3月中登陆多伦多,距第一次登陆时隔两年半。随身携带了两部新相机,一部新摄像机,一个新笔电,还有两个背包,三个旅行箱。在飞机上填写申报表时填没有物品申报。过关时没有任何人检查行李,直接出关!不过上述贵重物品本人都准备了发票,如果参考此帖的人被抽查而发生补税的情况,本人不负责任
另外,本人还海运了11个箱子,在海关清关时有填表,声明所申报物品价值不超过10000加元!因此第一次短登没有GF表也没有关系,如果两次登陆时间间隔超过一年,二次登陆时还是可以携带不超过10000加元的物品而不用交税。清关前需要事先准备好Packing List,需要交一份给海关。注意packing list里要写物品都是used effects.
因为有网友问到,再次补充一些信息
货物到港后首先去付货运Agency的费用,然后可以拿到相关的文件。清关需要带Packing list,B4表和海运的相关文件。Packing List上需要说明货物是否自用,总价多少。如果海运的东西包括食品会比较麻烦,海关会检查,当天不可能拿到货物。海关还会询问一些其它的问题,如你什么时候登陆,离开加拿大多少时间,诸如此类。如果没有问题就会退回一联海运文件,然后凭此去货舱提货。如果货物以朋友的名字和地址作为收货人,还需你朋友在场,出示ID,说明你们的关系,才可以办理清关。
海关在2720 britannia rd,L5P 1A2,在机场旁边,需要开车去。别的Office没有去过,不知道可不可以办理。可以找专业的海运代理,这样就可以带你去清关。仓库要单独收钱,大概几十块,不要忘记带。海运如果不懂得办理海关手续,又觉得麻烦的朋友们,可以选择国际海运搬家门到门的服务,我第一海运是找国内比较专业的海龙国际搬家服务,价格和服务还不错。可以去了解下。
另外,根据官网的信息,在下飞机后出关前需要给海关官员出示B4表,然后等货物运抵后可以去清关。不过很多人都没有在出关时出示B4,本人也帮别人办理了许多次,似乎也没有问题。以下是官网信息,请参考。
以上就是加拿大移民二次登陆携带行李物品报税相关问题,最后提醒大家移民首次入境时,所携带的物品都可以免税的,包括填写在后续物品清单中的物品。如果你第二次入境,所携带的物品超过规定价值的限制,就要交关税。所以,首次入境时的贵重物品,要登记免税单,不然这些物品被带出加拿大又再次入境时,会被认为是海外购物,就要交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