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持有美国绿卡,去年12月初回中国发展,至今已5个多月了。我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下月将在上海举行,我是主办人,绝对不能缺席,但又恐怕超过6个月返回美国绿卡被注销,请问,我该怎么办?听说办回美证可以在美国境外呆2年,可不可以人已经在中国,补办一个回美证,不知需要什么手续?
答:通常情况下,美国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连续逗留超过6个月或更长时间,需要办理回美证(Re-entry Permit).回美证目前移民局规定需要打指模,而打指模应在美国境内。所以,你在离开美国之前的1至2个月就要提前提出申请,打完指模后再离开。至于说你偶尔离开美国超过了6个月,只要你能证明你同美国仍然存在着关系,比如你的家人在美国,你在这里有业务、有银行账户、有报税等等,通常你的绿卡不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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