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注:需提供波兰文或英文资料;如提供中文资料则需附加波兰文或英文译文)。
01. 护照在要签发的签证有效期后需仍有九十天的有效时间。
02. 需提供字迹工整并贴有一张照片(35x45mm,免冠)的签证申请表格。 如实填写申请签证资料表
03. 用波兰文或英文说明申请人在波兰旅游的具体日程安排(其中包含申请人中国至欧洲至中国全程机票预定信息及在波兰境内主要城市旅游期间住宿饭店预定信息。我单位可以提供
04. 需提供申请人在波兰境内全程旅行有效的健康保险证明,保额要求达到30000,00欧元以确保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和申请人因生病从波兰返回中国的交通费用。我单位可以提供
05. 申 请人 在波兰 旅游期 间财务状 况证明(金额按在波兰旅游期间每一天不少于300,00兹罗提或600,00元人民币计算)。
06. 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包括:单位地址,办公室电话及传真,有签署权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写明姓名及职务的印章),介绍信需陈述:聘用证明以及申请人职务,工资,同意申请人休假出国旅游的证明以及接受申请人旅游归来重返工作岗位的证明。单位准假信(英文模板)
07. 户口本原件及所有页和加页的复印件(注意:复印一定要完整,从封面到封底)
08. 名片2张
09.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A4)一份(盖单位公章);尽量提供!
以上所有签证价格包括使馆所有费用,但是不含税!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