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贝拉克夫人在议会开会前两天与新闻界会晤时宣称,“组阁还不到三个月,今天我以政府的名义,非常自豪地推出首条具体措施。”阿尔贝拉克夫人指明,“我们已准备就绪。国家移民局已准备就绪。”2001年之前抵达荷兰王国的2.5万到3万外国人中的“大部分”将“在三个月后”收到一封请他们前来领取身份证的信函。
至于排斥在这条措施之外的避难申请遭拒者,阿尔贝拉克夫人态度非常坚决。她声言,“他们必须尽快离开荷兰,如有必要,将把他们驱逐出境。”
捍卫移民协会闻讯后非常高兴。其中有些协会自90年代末起就要求对非法移民进行大赦。一位协会负责人评论,“对于所有那些在荷兰呆了多年的外国人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突破。毫无前景的状况结束了。他们终于可以向前看,建设未来了”。
荷兰政府是一个由议会主要政党代表组成的联合政府,提案的通过是没有疑问的,阿尔贝拉克夫人声称对此充满信心。
大赦令规定,凡2001年之前抵达荷兰、避难申请遭拒而又未遭驱逐的外国人,可以获得居留证。其家属,如在2006年12月13日之前与其团聚,亦可获得居留证。大赦令将战争罪犯以及被判起码一个月实刑的外国人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