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很可怜,儿子很可恨”。十几天前在上海浦东机场,一名在日中国留学生汪某因学费问题与来接机的母亲顾某发生争执。该学生拿出行李中的水果刀刺伤接机母亲。当场昏迷的母亲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当事人已被警方刑拘。面对这样一则新闻,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直观感受。这当然并不算错。母亲节衣缩食,“耗尽家中的积蓄”甚至不惜借贷、“每年开销30万-40万元(人民币)”供儿子海外求学,最后换回的却是儿子拔刀相向这样的“回报”,无疑可怜至极。而身为人子的汪某,毫不体恤母亲供应的艰辛,既无感恩之心、更不思回报之义,竟然做出丧尽天良、灭绝人伦、极尽悖逆的弑母之举,无疑可恨至极。
其实,静下心来仔细咂摸,又会发现,对于这一事件,如果我们反过来说“母亲很可恨,儿子很可怜”,实际上同样也是完全可以成立的。汪某今天所以会沦落到如此不孝的地步,身为人母的这位母亲自身首先难辞其咎,有道是,“养不教,父(母)之过”。很难想象,若非家长对儿子长期溺爱娇纵、一味百依百顺,并非天生悖逆的汪某,何至于会毫不迟疑干出弑母这样的恶行?
另一方面,对于汪某来说,其弑母恶行固然非常可恨可憎,但同时也是十分可怜可叹——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了,花了那么多钱、读了那么多的书,到头来,却居然连“孝敬父母”这样最底线、最基本的人伦道德、教养底线也不能守住。身为人子、国家公民,做人做到如此,即使他真的学成回国,也只能说是一场失败。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之亦然,“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毫无疑问,家庭教育的偏差是这出悲剧的根源之一。过早送出去留学、经济上包办代替、精神上关心不足,这种养而不教的模式恐怕也不是如今社会的个案。令人费解的是,无论可怜还是可恨之人,在现代社会中都不仅仅只是家庭、伦理中的个人,更是社会中人、国家之人(公民),是在社会教化、国民教育中不断成长、成人的——既然如此,为什么接受了十几年社会教化、国民教育的这位汪某,依然被教育得如此失败呢?不仅手刃母亲,而且事后也看不出多少痛心忏悔的意思,从这一点看,一时精神失常的解释似乎难以立得住脚。
品德教育、素质教育,说了多少年了。那么,究竟什么是品德素质、什么是素质教育?古人说得好,“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教者,孝之文也”。在我们传统的教育中,对于培养人的品德,特别是孝这一方面,是非常重视的。遗憾的是,现在我们的家庭教育、基础教育负担之重、压力之大虽然举世闻名,但长期以来在“孝”这样的做人的“德之本”、“教之所由生”上,却似乎显得乏善可陈,倒是诸如汪某这样有学无德的“逆子”,屡屡见诸报端。从此看来,我们的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应该传承传统教育中对于人的品德的推崇,真正把品德教育、素质教育放到首位。(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