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础教育领域的改革
近十几年以来,英国教育改革力度较大,但步履维艰。20世纪80年代中期,政府达成如下几点意见:第一,权力,尤其是中央“权力”,不能进入市场;第二,把学校推向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第三,为受教育者及家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第四,教育要面向未来,迎接21世纪挑战。
英政府颁布了“1988年教育法”。“1988年教育法”的颁布被视为英国教育改革的里程碑,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英国政府的办学思想及管理模式,使英国教育体制发生了一场深刻的变化。
1、“政校分家”,加速政府职能转变。英国教育部自1988年以后,逐步成立了“英国教育标准局”、“英国继续教育拨款委员会”、“中小学教育拨款委员会”、“中小学教学大纲与评价总局”及“教师培训局”等半官方机构,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他们与教育部不再维持行政上的隶属关系,而变为独立的行政部门,直接向英国教育大臣负责,每年根据政府对教育发展的原则性立场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落实。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即学校人事编制、经费使用、教学大纲等均在校董会领导下由校长负责。
2、加强宏观调控,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1988年以后英政府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引进竞争机制,把学校推向市场。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对学校的宏观指导及教学质量监督。1992年,教育部成立了“中小学教学大纲与评价总局”和“英国教育标准局”,力争使全国教学大纲标准化,加强了对教学质量评价,严格把握“产品进出”两大关口,对不达标的学校则勒令其整顿或停办。
3、为受教育者及其家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改革校董会,增加学生、家长、企业界人士及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代表人数,使校董会能够容纳各方人士的意见,促进决策的合理化;通过定期测试,增加学生成绩透明度。
1993年开始,英政府决定为7、11、14岁孩子举行定期测试,将测试成绩通告学生家长,并附加教师评语,使家长了解孩子的学习进展,协助校方提高学生成绩;加强监督,公布评比结果,政府每4年对学校进行一次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结果,以便让全社会共同监控其教学质量。此外,政府还通过定期公布全国优劣学校名次等手段,引进竞争机制,让家长们为孩子自由选择优等学校,以影响各校“生源”。
4、加强职业教育和信息技术课程。到1994年,平均每18名小学生和每10名中学生即可使用一台计算机。英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后加快了职业教育的发展。1992年,在15所技术学校试行了“普通职业资格证书课程”(CNVQ),将过去高中文化知识课与职业课合并为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于1993年在全国推广。政府规定,凡持GNVQ证书者既有资格上大学,也可直接走上社会就业。
英国政府一直把发展教育列为工党政府的中心任务,提出了“教育,教育,还是教育”的口号,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措施,不遗余力地进行教育改革。在2002年至2003年拨款8,200万英镑,给学习落后的12岁学生补课,加强对11—14岁学生的教育。为解决数学、自然科学、语言、技术和英语等学科师资力量匮乏问题,政府决定师范学院今后3年吸纳的新学员在校期间的贷款可分10年期还清,条件是他们毕业后留在公立学校当教师。
英国政府大举实施教育改革。其力度之大,在发达国家中堪称少有。改革涉及早期教育、全民免费幼儿园教育、大中小学教育以及职业教育。
(1)在小学阶段,英语和数学成绩在11岁达到“水平4”的学生每年增长10万人。
(2)从2008年开始,为了鼓励更多学生在16岁之后继续上学或参加培训,他们将获得更多的选择机会,并确保他们为就业和上大学作好准备。
即将实施的新式毕业文凭制度涵盖了14个专业,包括英语、数学、信息技术、工程、建筑等。每个专业文凭分为三个等级,最高的等级为A级。希望接受就业培训的学生将获得更多的学徒机会。
(3)普通中学教育考试(GCSE)和A-level考试(相当于高考)将得到加强,英语与数学将更受重视,减弱GCSE的学科论文考查,在A-level阶段加强学科结业评估,鼓励更多的学生选择国际文凭考试。
促进教育供给形式的多样性,扩大教育选择权,同时鼓励好学校享有更多的自主权。80%以上的中学都为学生开设了特色专业课,如信息技术、外语和体育等,大大高于1997年的8%。目前共有46所学园,并有400所在计划之中。所有学校对其预算都有实质控制权
二、高等教育领域的改革
英国政府《学习社会中的高等教育》的咨询报告(又称《迪尔英报告》)。该报告引起了英国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被普遍认为是自20世纪60年代《罗宾斯报告》之后第一个全面回顾与反思英国高等教育并对未来发展作出战略构思的纲领性文件。
《迪尔英报告》就英国高等教育的目的、模式、结构、规模、拨款、面临的教育危机以及未来二十年的发展作出了详尽的说明、规划和预测,并提出了93项关于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建议。其主要政策建议如下:
建立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新机制。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人,大学拨款的增长比例要跟上GDP的增长比例;吸引工业部门的经费资助高等教育;结束英国学生免费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历史,自1998学年开始向学生收取学费(1,000镑/人/年);进一步密切政府、拨款机构、质量保证署、大学以及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立法、评估等手段调节经费流向,改革资助条件与项目管理方式,提高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强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功能,以期在高等教育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教育质量。要求该署承担质量保障、公众信息、标准确认和证书框架的管理责任,并为各高等教育机构申请政府拨款制定可操作的规范;授权该署与高等院校合作成立一个专家小组,制定质量标准,尤其是质量标准的最低要求;建立健全外部考官制度,授权该署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全英学术人员信息库,作为评估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校外考官候选库;建立一个公正、健全的涉及教育服务质量的投诉制度等。
加强高等教育在地方和区域发展中的作用。高等学校要致力于对地方和它们所处的更广阔的区域的发展作出显着的贡献。
加强通讯与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至2000年,所有的高等学校应该处于英国通讯与信息战略发展的中心地位;政府与拨款机构将帮助高等学校制定旨在策应通讯与信息技术变化的发展战略,切实提高高等学校对通讯与信息技术的全面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2000至2001学年,高等教育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够使用网络桌面电脑,2005至2006学年,所有学生都拥有自己的便携式电脑。